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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技术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年04月16日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点击:次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技术方案的通知
深建科工〔2019〕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妥善解决我市工程泥浆(含盾构渣土,下同)处置难题,保障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现开展征集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技术方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征集的技术方案是针对我市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的专项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应对技术及工艺设备要点等8个方面进行阐述分析,具体申报信息详见《深圳市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技术方案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技术方案进行论证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供各相关单位开展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试点工作选用。
(三)若技术方案申报数量少于3家,或经专家评审满足要求的技术方案数量少于3家,因无法满足试点样本数量要求,后续专家评审或试点工作中止。我局将组织再次征集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技术方案,具体时间由市住房和建设局另行通知。
(四)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附件要求,于2019年5月25日前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和技术方案(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八份,纸质版扫描件刻录光盘一份)报送或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506室。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技术方案申报指南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4月15日
2019年4月15日
(联系人:张金刚,联系电话:83788732、13760435834,何锋,联系电话:83787803)
附件:深圳市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技术方案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单套工程泥浆施工现场脱水干化设备的总用地面积小于300平方米、脱水干化处理能力大于600立方米/天(按工程泥浆产生的设计方量计算),或单套工程泥浆施工现场脱水干化设备的总用地面积小于500平方米、脱水干化处理能力大于1200立方米/天(按工程泥浆产生的设计方量计算);
(三)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后含水率低于40%。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技术方案:主要从技术及工艺设备要点(工艺技术路线及特点,设备集成性、稳定性、使用寿命及安装调试时间等)、占地面积、处理效率、处理效果(脱水后泥饼含水率、泥砂分离后的砂石含泥率等)、环境影响(噪声、废水处理等)、安全措施(设备安全性、施工作业安全性等)、节能效果(节水、节电效果等)、处理费用明细(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等费用明细,不包括泥砂分离后的砂石和脱水泥饼运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等8个方面进行分析阐述。
(一)申报单位须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单套工程泥浆施工现场脱水干化设备的总用地面积小于300平方米、脱水干化处理能力大于600立方米/天(按工程泥浆产生的设计方量计算),或单套工程泥浆施工现场脱水干化设备的总用地面积小于500平方米、脱水干化处理能力大于1200立方米/天(按工程泥浆产生的设计方量计算);
(三)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后含水率低于40%。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技术方案:主要从技术及工艺设备要点(工艺技术路线及特点,设备集成性、稳定性、使用寿命及安装调试时间等)、占地面积、处理效率、处理效果(脱水后泥饼含水率、泥砂分离后的砂石含泥率等)、环境影响(噪声、废水处理等)、安全措施(设备安全性、施工作业安全性等)、节能效果(节水、节电效果等)、处理费用明细(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等费用明细,不包括泥砂分离后的砂石和脱水泥饼运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等8个方面进行分析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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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
)文章热词:深圳;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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