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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引领,政策驱动——长沙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取得良好成效
近年来,长沙市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规划引领,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强化政策驱动,完善顶层设计
相继制定出台了《长沙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和《长沙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
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模式,保障资源化利用企业建筑垃圾收集权、处置权;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强制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积极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将符合相关要求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两型产品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
发布了《长沙市渣土弃土场布局规划(2018-2025年)》。确定24处渣土消纳场址,总容量5480万方;规划后期备选消纳场5处,库容1320万方,服务范围基本覆盖全市。规划布置9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基地,年处理能力约610万吨;现已有4处基地投产,年处置能力约300万吨。
规划6处盾构土环保处置基地,年处置能力约400万立方米;现已有4处基地投产,年处置能力约280万立方米。将规划场地的建设纳入对各区(县)市政府的考核,并通过租赁、出让等方式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用地。
编制了《建筑固体废弃物在城镇道路中应用技术指南》、《轻骨料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构造图集》等系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地方技术规程,有效指导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下步将继续组织完善分类收集技术标准、运输车辆技术标准、消纳处置场地和资源化利用基地建设技术标准、再生产品应用技术标准及生产评价标准等,形成覆盖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全过程的地方标准体系。
明确对企业资源化处置建筑垃圾补贴3元/立方米。纳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在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的货物采购中,对使用两型产品目录中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投标人,给予总分1—3分的加分。2018年,全市共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约380万吨,资源化利用率约35%,实现销售收入约4亿元,纳税约7000万元,培养了云中科技、建工环保、锦佳环保等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行业竞争力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