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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持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
时间:2019年11月10日信息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次
《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南通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专门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量身定制的一部地方性法规。11月8日,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率队,就《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当天,庄中秋一行先后赴崇川区文峰街道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狼山港务公司和海港码头拆迁地块、港闸区龙湖佳苑建筑垃圾分类池和陈桥集安路小游园等地调研,仔细了解城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情况。随后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自《条例》实施以来,南通市政府及职能部门不断完善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布局,强化源头分类措施,严格运输企业及车辆监管,加大资源化利用政策支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庄中秋对相关工作予以肯定,认为《条例》实施有力,成效明显。他要求,南通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按照《条例》要求将各项制度规范和管理要求落细落实,对标找差,补齐短板,严格执法,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改善市容环境卫生,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华、黄卫成、葛玉琴,秘书长杨扬参加活动。
(作者:江海晚报
)文章热词:南通;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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