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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
时间:2019年11月18日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次
2019年11月5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就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具体为BOO模式),引进有实力的特许经营单位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等工作,预计年处理建筑垃圾300万吨,处理费不高于5元/吨(含税)。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19-435 | ||||||||||||||||||||
三、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5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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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具体为BOO模式),引进有实力的特许经营单位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等工作。 本项目现已具备特许经营模式招标条件。洛阳市人民政府授权洛阳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委托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本项目特许经营单位采购工作。 本项目特许经营单位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选址位于洛阳市区西部,高新区西沙坡村南部丘岭地区,占地面积约35.80公顷、约537.2亩。本项目紧邻洛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园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与其共同组成洛阳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3、项目建设运营内容: 本次项目规划总投资约为20000.00万元。投资总额最终以经第三方审定的决算值为准。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拟在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辛店镇西沙坡村建设年处置建筑垃圾400万吨能力的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园,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技术研发中心和综合服务楼、绿色博览园以及生产、生活、仓储、物流等产业园基础设施;固定式和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再生干粉砂浆、再生商砼产品、混凝土砌块及其他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线。 4、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特许经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特许经营单位,中标特许经营单位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市城管局签署《特许经营协议》,负责洛阳市建成区(不含吉利区)范围内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等工作。 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即为项目资本金,暂定为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0%,即6000.00万元,由中标特许经营单位出资,且首笔资本金出资应不低于3000万元,并须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30天内完成实缴,其余资本金根据建设进度在建设期内分期到位即可。 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项目资本金的额度可根据其重新估算的项目总投资进行测算,但须保持其在总投资(须不包含铺底流动资金)中的比例不低于30%,且须承诺在出现投资超支情形时将同比例追加资本金、保持资本金比例不降低。 除项目资本金之外的剩余资金由中标特许经营单位筹措,政府方不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融资过程中如需相关担保,该担保无论何种形式,均由中标特许经营单位负责自行提供和/或解决;特许经营期间的资金流动性缺口如无法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则由中标特许经营单位负责补足。 5、项目运作程序: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具体为BOO)运作,在确定中标特许经营单位后,由市城管局与中标特许经营单位独资成立的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以授予项目公司在本项目上的特许经营权,独家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等工作,并自行承担风险。 6、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8年(含2年建设期)。 (1)建设期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最终完工日止。 (2)运营期 本项目的运营期自项目最终完工日的次日或项目公司收到市城管局签发的运营确认函之日起开始,至特许经营期限届满之日止。 7、投资履约保函 投资履约保函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采用招标人认可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格式如《特许经营协议》附件4)。投资履约保函由中标特许经营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向招标人提供,并应至少维持有效至建设履约保函提交之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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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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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2017、2018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有效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投标文件中须附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若有不良记录其投标无效。(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截图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任意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申请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缴税付款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文件中须附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附声 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果投标人为达到中标目的,有弄虚作假和隐瞒的陈述或行为,一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其行为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后到建设期履约保函到位前的期间得到核实,招标人有权提取投资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如其行为在项目建设或运营期间得到核实,采购人将有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的执行,无条件收回项目特许经营权,并提取中标特许经营单位/项目公司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 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10、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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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19年11月06日 至 2019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 ||||||||||||||||||||
3.方式:1、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19年11月06日至2019年11月12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2、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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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 |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 |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11月06日至2019年11月12日。 | ||||||||||||||||||||
十二、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6号 | ||||||||||||||||||||
联系人:尹先生 | ||||||||||||||||||||
联系方式:13939938186 | ||||||||||||||||||||
2.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36号芳林大厦1号楼22层 | ||||||||||||||||||||
联系人:王娟 | ||||||||||||||||||||
联系方式:13838485518 | ||||||||||||||||||||
3.监督人:洛阳市财政局 | ||||||||||||||||||||
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 ||||||||||||||||||||
发布人:管理员 | ||||||||||||||||||||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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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文章热词:洛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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