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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出台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4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20年03月20日信息来源:人民网 点击:次
3月19日,徐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该市制定出台的《徐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内容情况,该《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介绍,《办法》共30条,分别从机制协调、资源化利用、政府责任和部门职责、行政许可、建筑垃圾分类、以及装饰装修建筑垃圾管理等方面,对城市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和消纳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徐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高正文介绍,徐州市制定出台的《办法》最大的亮点是推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综合利用的基本前提。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对于缓解建筑垃圾处置压力、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在《办法》制定之前,徐州市建筑垃圾管理的主要上位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徐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但上述法律法规对建筑垃圾的规范过于原则,针对性不强,无法满足徐州市建筑垃圾管理的需求。作为完善徐州建筑垃圾管理法规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制定并出台《办法》是完善现有制度体系的必要补充。
据了解,《办法》是去年徐州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借鉴了其它城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7月形成《办法》(送审稿)报市政府审查。同年11月中下旬历经多次研究修改。12月18日形成《办法》草案提请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会议通过后由徐州市长庄兆林签发颁布。
(作者:闫峰
)文章热词:徐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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