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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五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砂石是工程建设中最基本且不可或缺的建筑材料。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先立后破,加快“开前门”和坚决“堵后门”并重,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加快构建区域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围绕促进机制砂石、河湖砂、海砂及替代砂源等科学利用,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意见。一是推动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括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优化机制砂石开发布局,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降低运输成本。二是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与利用。包括加强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探索推进三峡库区等淤积砂开采利用。三是逐步有序推进海砂开采利用。包括合理开采海砂资源,建立完善海砂开采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海砂使用,严格执行海砂使用标准。四是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包括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清理不合理的区域限制措施,增加再生砂石供给。
《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关注砂石市场形势,统筹做好促生产、保供应、稳价格、强监管等工作,保障工程建设和民生需要。当前,要在科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结合工程项目有序复工复产进度,切实保障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为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财 政 部
自然 资源 部
生态 环境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 运输 部
水 利 部
商 务 部
应急 管理 部
市场 监管总局
国家 统计 局
中国 海警 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