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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土地征收启动
时间:2020年04月09日信息来源: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点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仓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四至范围:东至南台大道;西至高盖山;南至义序机场;北至安达物流园。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2.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盖山镇中山村、盖山镇新安村。
3.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环卫用地。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 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25日由仓山镇、盖山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作者:admin
)文章热词:福州仓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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