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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垃圾废弃物监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06-100632-0026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广州市建筑垃圾废弃物监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0,000
最高限价(如有):185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城维计划—广州市建筑垃圾废弃物监管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 CLF0120GZ04ZC36
(2)标的内容概况:城维计划—广州市建筑垃圾废弃物监管服务项目;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1850000.00元;
(3)采购项目品目:C99(其他服务)。
(4)简要服务要求:通过专业的第三方监管服务,充分利用发挥运输监控平台的智慧化监管手段,提高我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的科技化监管水平。结合日常使用情况,不断优化完善运输监控平台的功能和监管流程。通过专业的监管服务实现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的监管要求,堵塞人工现场监管的漏洞。为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提供车载、船载智能终端连接监控平台的服务,保障车载、船载智能终端与监控平台正常连接,处置连接过程的异常情况和问题。为实现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的科技化、智慧化监管提供有力保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07 月 0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7 月 0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7 月 0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 获取方式:
1. 如采用线下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磋商文件。
2. 如采用线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可通过链接 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获取磋商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磋商文件。
(二)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三) 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20-87651688-401/411。
(四) 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供应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方式:020-83307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曾女士020-87651688-156/750;何先生
电话:020-81046946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