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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建筑废弃物处置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新塘镇建筑废弃物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1GZTP01H024
项目名称:新塘镇建筑废弃物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96,513.38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新塘镇建筑废弃物处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896,513.3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896,513.38 | 6,896,513.3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塘镇建筑废弃物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塘镇建筑废弃物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4)提供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提供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备注: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相关界面截图)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此项提供)
(7)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7日至2021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0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一、投标人可以携带以下资料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打印版两份,可不盖章)(现场领购文件费用推荐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时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为了节省您的时间,开票信息可提前在微信“我”→“个人信息”→“我的发票抬头”中添加保存(增值税普票填写“名称”和“税号”后保存;增值税专票填写“名称”、“税号”、“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后保存),现场直接扫码提交)。方式二、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 wujieying@gztpc.com:(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WORD版)(2)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转账截图(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后四位及投标人单位名称,例如:项目编号为0877-19GZTP01X999,投标人单位名称为广东一二三有限公司,则备注“X999 广东一二三”)(收款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帐号:3602031409200624988)(3)投标人的开票信息(WORD版,备注“开具专票”或者“开具普票”)。备注:《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可以在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http://www.gztpc.com/)搜索本项目名称,在公告附件中下载。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系方式:020-8289052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020-37816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工
电话:020-37816286-833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