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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30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为公共服务项目,考虑到项目对服务供应商有特殊要求。为保障选择高水平项目单位高效完成项目建设运营,要求其能够持续稳定提供经济的符合当地情况的建筑垃圾处理服务,由淮安市水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担特许经营,淮安地区建筑垃圾由该公司收运处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淮安市水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9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31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5月31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1.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具体论证意见:
本项目属城市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主要为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提供公共服务。项目已列入市政府2021年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要求2021年年底必须完成建设任务。与会专家经深入讨论形成以下论证意见:
2.目前我市市区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处置设施严重不足,建筑垃圾乱倒现象日益增加,省环保督查多次指出我市建筑垃圾处置存在的问题,政府对该项目建设工期和运营时间有明确要求,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迫在眉睫。
3.淮安市水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具备提供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同时参与了本项目的调研、方案设计,并已完成项目立项等相关前期工作,可确保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如果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则限于时间等客观因素,无法解决目前建筑垃圾急需处置的问题。
4.淮安市水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多项城市建设项目,对后期再生产品消化能力强,从近远期项目规划、环保要求、经济成本、产品应用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只有淮安市水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满足需求。
经专家深入讨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5.论证专家信息
专家组成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联系方式 |
马建军 |
生态环境局 |
处长 |
18936382110 |
|
张士美 |
市审批局 |
处长 |
18352336000 |
|
朱伟民 |
市财政局 |
处长 |
18932323237 |
|
史纪锁 |
市发改委 |
|
15052681188 |
|
史以凯 |
市城管局 |
主任 |
18952315888 |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马宁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17号
联系电话:13151859388
2.财政部门:淮安市财政局
联系人:刘达
联系地址: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
联系电话:0517-83168069
3.采购代理机构:淮安广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崇博
联系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702室
联系电话:17751909346
七、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