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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南丰镇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现需对南丰镇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申请政府采购,根据项目的特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该项目于2022年1月12日组织专家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相关内容如下:
一、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1 |
高燕 |
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法律 |
2 |
胡蔚 |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高级工程师 |
城市管理 |
3 |
贾健 |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法律 |
4 |
秦怀平 |
退休 |
经济师 |
工商管理 |
5 |
王炳坤 |
退休 |
经济师 |
化学 |
6 |
吴菊明 |
吴中区城区环卫所 |
高级技工 |
环卫 |
7 |
谢瑞林 |
苏州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城市管理 |
二、采购项目介绍: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碳达峰、碳中和等中央有关生态环保工作的精神,贯彻落实各级督察组针对环境污染问题提出的整治的要求,按照张家港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现就目前建筑垃圾(含拆建垃圾及装修垃圾,下同)处置无序、方式简单粗暴、资源化利用率极低的实际情况,急需统筹考虑建筑垃圾从产生、运输、消纳到资源化利用的创新治理模式。基本实现全镇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从而达到政府层面统一规范行业发展、减少政府成本性支出、增加政府非税收收入;服务供应商层面提高资源化利用率、避免客观障碍限制、打通建筑垃圾处置全产业链环节;社会效益层面完善精准垃圾分类、破解“垃圾围城”、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的目的。为此,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最终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开始、归口管理、统一收集、转运和规范化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
近年来,随着南丰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南丰的城镇建设、安置房分配、商品房开发、“三优三保”等工作进度的加快推进,南丰镇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量较大。据估算,接下来在南丰镇域内每年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约70万吨。如本项目实施后,可有效减轻建筑垃圾对城市环境的污染,避免垃圾丢弃堆放带来的环保风险,改善城市环境保护质量,快速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服务于城市的发展建设,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建筑垃圾问题,具有显著的社会及环境效益,为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具有突出的示范作用。
采购预算金额(单价):建筑垃圾:30元/吨,装潢垃圾:120元/吨。服务期为3年。
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碳达峰、碳中和等有关生态环保工作的政策方针,落实各级督察组针对环境污染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按照张家港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南丰镇人民政府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开始、归口管理、统一收集、转运和规范化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采购目的。
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唯一满足上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理由如下: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9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备案名单》,全国共50个,苏州境内仅有张家港市南丰镇一家,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唯一列入基地企业。
二、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永钢集团等联合投资,在南丰镇已建成年处置能力140万吨的垃圾处置的终端(占地面积约90亩,总投资2.57亿元),形成了年产再生无机混合料60万吨,再生砌块、砖50万平方米,再生干混砂浆30万吨的生产能力。有足够处置利用能力来消纳南丰镇年产生的建筑垃圾,且综合利用后的加工产品丰富,资源化利用渠道较多。
三、现已建成的处置终端已经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备案证号:张行审投备[2021]596号)。
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技术手段,垃圾收集、运输上有特殊的要求,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基地在工艺制定、规划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建设、投产运营等各个环节始终坚持“一流理念、一流管理、一流技术、一流环境”的标准,引入先进的智能化分拣装备、完备的再生建材应用技术,并配备严格的环保措施,以实现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
五、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位于南丰镇境内,在垃圾综合处置环节中的收集、运输中具有优势。不但符合环保管理要求,而且也避免了长距离运输带来的安全风险。同时也降低了运输成本,大大节省财政资金。其他供应商无法替代。
综上所述,专家组论证认为,本采购项目适宜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且只有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才能满足采购项目的要求,其他供应商无法替代。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唯一供应商名称: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
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2年1月21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人员联系: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姚军,联系电话:0512-58611017
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陆峰,联系电话:0512-58909063,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