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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建筑垃圾治理情况
胡伟明委员、楼宝良委员、倪浩元委员、吴友水委员、孙国君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79号《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建筑垃圾治理方面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建筑垃圾作为五大类固体废物之一,如何利用处理一直是城市建设当中不可忽视的问题,我局对于建筑泥浆、工程渣土以及其他部分建筑垃圾的建设场地源头管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十分重视,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你们提的建议中,许多工作我们都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中,目前,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划引领,推动资源利用
2020年7月16日,我局会同市无废办联合印发了《绍兴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0-2025)》,以推进我市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缓解我市建筑垃圾堆填压力。
该《规划》对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进行了充分调研,广泛听取了相关干部和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减量化和资源化优先、无害化为基础”的总体要求,要求通过“市场化、社会化、规范化、信息化”手段,以源头减量结合末端利用及处理措施,实现各类建筑垃圾的全面规范管理。
该《规划》对于推动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具有指导意义,并提出了完善信息化监管系统、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宣传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等保障措施,确保我市建筑垃圾应用尽用。
二、技术先行,形成创新模式
2020年5月,我局率先发布全省首个废弃泥浆再生利用的地方技术规程《废弃泥浆干化土在路基中应用技术指南(试行)》,提出了适用于稳定土路基的材料、设备、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等技术要求和全过程技术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体系,填补了全省乃至全国废弃泥浆资源化利用行业标准缺失的空白。
同年12月,我市首个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领域地方标准《废弃泥浆再生利用规范》发布,细化了废弃泥浆处置再生利用各环节的规范要求,从再生利用工艺流程、分类、管理到再生利用产品要求等方面规范了废弃泥浆再生利用工作;同时,建筑泥浆稳定土产品获得浙江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证书,可在全省推广。
废弃泥浆资源化利用技术走出了一条“课题立项—试点工程—技术规程—地方标准—推广应用”的道路,在后续其他再生建材技术的研发推广中可以参照进行,该创新模式的形成对我市再生建材产业化发展大有裨益。
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绍兴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标准相关数据、依据及标准形式审查等方面上提供技术支撑和参考,推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积极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制(修)订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三、项目落地,提升利用能力
2020年,我市城投集团建设的建筑泥浆集中处置利用基地正式投产。废弃泥浆经脱水处理再生后的干化土,添加石灰等添加剂,可作为路基填料代替宕渣。基地投资6000万元,占地102亩,年处置能力达300万方,目前月处置废弃泥浆约18万方。
今年,我市将投资1亿元,新建一座市城投建筑新材料(再生)综合批发市场项目(一期)(“无废城市”研发展示中心),打造成为集再生建筑新材料研发展示和销售于一体的综合体,为建筑垃圾再生资源产业推广增添力量;总投资3.2亿元,建成绍兴交投绿色循环建材生产基地,包括回收工程渣土用于制作建筑用烧结保温砌块、土壤集中循环利用处理中心项目等子项目,占地517亩,年处置工程渣土约60万方,生产优质再生建材自保温砌块约90万立方米,切实提升我市工程渣土利用水平。
四、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引导
“无废城市”建设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宣传,2020年共发布了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或“无废城市”相关的信息40余次,多次被中国环境报、浙江新闻、越牛新闻等新闻媒体录用。
2020年7月,我局组织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国有建设开发平台公司负责人,召开了全市废弃泥浆干化土制路基应用试点现场观摩会,交流试点应用经验和做法,全力宣传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先进经验,积极推进了我市泥浆稳定土等再生建材的宣传。
2020年9月,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会在绍兴召开,来自全国“11+5”试点城市和浙江省各地市的领导、专家参加会议,观看了包含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无废城市”宣传片和展板,参观了我市装配式建筑预制现场;大会举办期间,还召开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和产业化专题交流会,我市多家企业作汇报发言,对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宣传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今年上半年,我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将成立绿色建筑产业化分会,致力于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再生建材)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从事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再生建材)的研究设计咨询、施工、生产的相关单位可申请加入协会,共同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智慧建筑技术进步,绿色建材产业发展。
五、政策支持,加大推广力度
为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升再生建材利用比例,参照省厅出台的《关于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经信资源〔2018〕260号),我局制定了《关于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目前文件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将按流程发文。
《意见》要求加强政策扶持。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确立为扶持对象;鼓励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定期发布辖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名录,并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出台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大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支持力度;给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政策优惠;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联合建立研发中心,积极开展建筑渣土改良应用、矿山塘渣应用研发,加快优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艺、技术和产品,扩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范围,提高再生产品利用率。
《意见》要求重视资源化利用推广。要求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本指导意见及时出台配套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扶持政策;要求各区、县(市)政府结合辖区内建筑垃圾产生量,合理提高各类工程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比例,确保本区域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充分使用;编制再生产品目录,提供材料信息价服务,经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符合质量、环保要求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目录》,定期进行补充、论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住建部门及时采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信息价格,定期发布价格信息;制定再生产品补贴政策,建设、施工等单位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目录》里的再生产品,可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实行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优先使用的产品推广政策,全市范围内新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在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前提下,原则上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工程在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六、试点助力,促进绿色发展
我市作为政府采购绿色建材国家级试点城市,2020年12月出台了《绍兴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创新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推广使用工作模式,以政府投资项目为试点工作对象,向多领域建筑扩展应用,计划通过2年试点,基本形成绿色建材和建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基本建立政策措施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支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确定绍兴市2022年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8大类新建工程项目(包括符合试点条件的已开工项目)和厂房仓储类项目,共9大类60个项目作为第一批试点项目,项目总投资达210.1亿元,2021年计划投资额62.5亿元。
在两部委印发的绿色建材基本要求基础上,绍兴市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完善补充,于2021年2月9日发布实施《绍兴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目前我局正在组织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申报产品入库,已有39家企业填报绿色建材产品,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产品信息,完成最终产品入库事宜。
结合你们的建议,下阶段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再生建材宣传推广应用
结合我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无废城市”建设宣传片等方式进一步宣传推广可再生建材,提高公众知晓率、企业积极性,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企业交流,打通供应链上下游,实现各类再生建材能用尽用,让建筑垃圾能够变废为宝,成为城市的“矿产资源”。
二、加强再生建材技术研发
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筑垃圾技术规程编制工作,复制“泥浆资源化”推广模式,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发布道路拆除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支持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积极配合再生建材产品标准制定工作,促进再生建材产业发展。
三、组建国家级绿色建材产学研基地
依托此次试点契机,引入国内外绿色建材领域人才,探索建设研发检测平台、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快研发应用成本可控、技术成熟的新型绿色建材产品。加快制定9类试点项目绿色建材设计标准,设计施工图纸和编制项目预算,全力保障试点项目顺利落地。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蒋励;联系方式:0575-88730880。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