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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如何管?
2022年6月10日下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一级调研员钟晓鸿做客2022年深圳政府在线第二期“政民通”访谈直播间,围绕“加大建筑废弃物管理力度助力深圳‘无废城市’建设”展开了线上交流。
钟晓鸿首先就深圳市“无废城市”建设建筑废弃物治理领域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他强调,深圳市为破解建筑废弃物处置难题,牢牢抓住“双区”建设发展机遇,利用“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契机,通过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一是建章立制,构建住建特色管理体系。率先将固定消纳场运营过程纳入建设工程管理,保障固定消纳场安全;累计发布相关标准规范指引9项,组织开展基础研究10项。并颁布实施《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配套发布规范性文件4部。
二是源头减排,推动无废理念落地实施。在规划设计阶段,在国内首次明确各类建设工程的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减排与综合利用设计和验收要求。同时,加强竖向规划设计管理,减少工程渣土产生。在施工建造阶段,全面推动装配式建造、BIM技术发展和应用,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
三是综合利用,探索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全面推行房屋拆除与综合利用一体化管理,开展综合利用产品工程应用试点,实施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制定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全面推广工程渣土泥砂分离,打造桥梁拆除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四是拓展渠道,竭力保障全量安全处置。编制《深圳市建筑废弃物治理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和统筹推进消纳场所建设。完成7处政府划拨类综合利用设施选址,用于装修和施工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积极推进工程渣土跨区域平衡处置,既解决了我市工程渣土处置难题,又避免了周边城市开山取土破坏环境。
五是智慧监管,落实产生处置全过程管理。我市组织开发了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实时采集全市建设工程的建筑废弃物排放情况、运输车辆和船只行驶轨迹、消纳场所受纳情况等信息,实现建筑废弃物处置全过程智慧监管。同时,从2019年起连续开展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智慧监管取得成效。
访谈现场还有不少网友在后台留言与访谈嘉宾进行互动。
问:建筑废弃物治理跟当下热议的社会话题“碳达峰”“碳中和”有什么关系吗?
答:建筑是碳排放四大重要领域之一,建筑碳排放量约占全市碳排放总量25%,控制建筑领域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对于加快实现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筑工业化、信息化是促进建筑业转变升级的关键,是提升工程质量和管理效率的重要技术支撑。以建筑废弃物治理为引擎,倒逼我市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重视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通过采用建筑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建造技术手段、推广应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等来实现建筑废弃物治理要求,助力推进我市建筑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问:近些年,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那么我们深圳在建筑废弃物治理领域所形成的先行先试模式,对别的城市有哪些可以借鉴的地方?
答:为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保障美丽深圳建设,我市出台系列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建筑废弃物治理工作,初步形成了建筑废弃物排放减量化、处置资源化、管理规范化的良好局面。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由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废弃物管理的城市,深圳充分发挥住建部门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优势,经过近几年工作的探索,形成的建筑废弃物全过程管理模式,对于我国处于快速建设期、建筑废弃物产量大且土地资源紧张的城市地区具有借鉴意义。
结合深圳经验,全国其他同类城市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结合本地实际调研情况,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摸清相关基础数据底数,出台适宜本地特点的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在此基础上,通过实施源头减量化、处置资源化、消纳多元化、监管智能化等措施,推动建筑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管理。
二是要建立系统有效的工作机制。由市领导挂帅,通过建立建筑废弃物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建筑废弃物管理各项重点工作;并通过形成建设、规划、交通、水务、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协同合作机制及市、区两级间的上下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建筑废弃物管理取得成效。
问:深圳有哪些场所可以接收建筑废弃物,在哪里可以查到该类场所?
答:这位网友所说的接收建筑废弃物的场所,就是《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的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所。按照规定,合法的消纳场所包括: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综合利用厂、临时消纳点、回填工地和水运中转设施共五种类型。
比如,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是指按照我市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规划建设,且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审批监管,专用于填埋处置建筑废弃物的场所。其它四类消纳纳场所的话,消纳建筑废弃物前,管理单位应当持相关文件向所在辖区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那么如何可以查询到我市合法消纳场所的信息?我市合法的消纳场所会在深圳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首页公示,大家可以登录深圳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首页查询我市合法消纳场所的信息。
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是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建立规范完整的生产台账,并定期将生产台账报送区建设主管部门;
二是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综合利用产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不得以其他原料代替建筑废弃物作为产品主要原料,不得采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生产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
三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如果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相关主管部门会将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