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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时间:2022年07月01日信息来源:经济网 点击:

  2022年6月30日,宁波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回答提问。

《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2021年12月30日,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并于2022年3月18日报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条例》共八章五十八条,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源头减量、贮存和运输、利用和处置、监管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

  《条例》明确了建筑垃圾的含义和范围,建筑垃圾管理基本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中的各自职责,规定公民、组织的一般性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条例》规定,市和区(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安排必要资金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促进建材类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推广利用,有关单位应当优先采购纳入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针对建筑垃圾处置涉域面积广、监管对象流动性大、监管方式单一、处置效率低下等问题,开发建设了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利用立体化物联设施,融合“两点一线”监管过程各要素,构建“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程、一舱点到底”整体架构,已于2021年4月率先在全省上线运行。

  “《条例》确立了“数字化”监管原则,对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和“终端”明确了数字化监管要求。“源头”和“终端”应当设置运输车辆出入场所的视频监控、号牌识别、车货称重检测等技术检测监控设备,并将技术检测监控设备接入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宁波市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沈光新说。

  此外,7月1日起《条例》施行后,宁波市司法局将协同市人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做好配套文件的拟定、审查和监督落实,做好立法的后半篇工作,确保《条例》所确立的各项制度可执行,好执行。

《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者:虞诗君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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