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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体系,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
日前,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3年,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完成50%以上。“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增长速度初步得到控制,主要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稳步提高,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到2025年,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全部完成。“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及无害化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初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智能化的“无废襄阳”新模式,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
(四)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体系,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
1.完善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体系
完善建筑垃圾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建筑工程建筑垃圾排放限额标准,引导各类建筑工程对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方案进行优化。编制建筑垃圾消纳场专项规划,梳理和规划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加强对已审批实施建筑垃圾消纳场的日常监管,规范建筑垃圾消纳行为。
建立建筑垃圾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科学布局、运输路线合理选择、建筑垃圾收运制度有效落实。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分类、运输、资源化实现一体化监管。加强建筑垃圾填埋场监管力度,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2.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
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工艺手段。引进临时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环保土体稳定技术等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艺,探索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2%。
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力度。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和磷石膏建材产品推广应用的通知》(襄住建〔2021〕94号)中关于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推广应用要求。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出台再生产品使用标准和工程使用部位名录,明确各类再生产品的适用标准。
拓宽建筑垃圾处置资金来源。探索设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与综合利用专项行动资金,重点支持违建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与综合利用。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
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加大绿色低碳建材推广力度。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绿色建材。确保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执行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认定,开发和应用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
加强绿色建材技术创新。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研发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机具,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
加大对发展绿色建筑的资金支持,重点支持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