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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组织开展《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后评估项目专家评审会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以下简称《规定》)后评估工作,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城市建筑管理,11月22日,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分类中心”)组织召开《规定》后评估项目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锦江集团的专家对项目报告进行评审。
2017年9月,为了贯彻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提出的“加强垃圾综合治理”任务,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管理“破解难题、补上短板”的总体要求,市政府发布了《规定》,自施行以来,本市建筑垃圾“全品种、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对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起到积极作用。2022年9月,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打造更整洁、更有序、更温馨、更安全、更美观的市容环境,本市重新修订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为全面客观评估《规定》颁布后的实施情况,市分类中心委托上海律典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对实施5年以来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并全面评价评估条款合理性与周延性及可行性等情况,并最终形成评估报告。
会上,项目负责人先介绍了开展《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后评估工作的背景,并重点就评估方法、评估内容和主要结论做了全面的汇报。与会专家就报告内容进行了评审和讨论,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严格按照《上海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的要求,从制度规范性和实施有效性两方面开展评估,并确立了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等评估指标,确保了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项目通过调研、座谈,充分了解实践情况,总结了《规定》实施的成效和不足,对下一步修法具有较强的借鉴价值。
下阶段,《规定》修订工作将仍然从合法性和操作性两方面再进行深入研究,确保法制统一,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