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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试点建筑垃圾处置新规—— “一个月办一次证”延长至3个月
“以前1个月就要办一次手续,现在方便多了,工程效率也提高不少。”近期,武汉市鑫瑞峰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办事人郑宏杰,拿着有效期3个月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连连称赞。
据介绍,该企业在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实施桥梁建筑工程,弃土量大,弃土运输周期长,高峰期运输车辆多达上百台,且土方弃置点在外市。
“工期还有较长时间,但是核准证只有1个月有效期,实在太短了,而且每次办理要跑城管局、交通局、审批局好几个部门,太麻烦了。”年初,硚口区行政审批局走访调研企业时,郑宏杰提出自身的困难。
“1个月有效期”的规定,出自多年前印发的《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那时,城市建筑工程规模普遍较小,渣土量在几万方左右,1个月左右可以清运完毕。随着城市快速发展,楼层越来越高,地下室越来越深,渣土量动辄几十万方,运输周期要好几个月,尤其像道路、桥梁这类工程,运输周期更长。
“一月一办确实有些麻烦,请你们放心,我们一定尽力解决。”了解情况后,硚口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召开研讨会,商议解决方案。
“这项工程的建筑垃圾一直由同一家公司清运,走同一条路线,到同一个地方消纳,只要不变更其中一项,是否可以延长转运证有效期,省去重复审核、办理的步骤?”硚口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涛说。
经过反复商议,双方提出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进行微改革,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有效期延长至3个月。
此举得到了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的肯定,决定今年4月在硚口区试点先行微改革方案。经过审批办理,该企业取得了武汉市第一张3个月有效期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消息一出,在辖区企业中引起强烈反响。“目前很多企业来咨询办证事宜,我们正在积极对接。”硚口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审批科工作人员汪岚说,局里目前正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照电子化,加快提高审批和监管效率,让企业办事更高效便捷。
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硚口试点情况,下一步将在全市推广建筑垃圾清运微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