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襄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襄阳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估算价13027.30223万元。项目位于机场路以南、杭州路以北、襄州大道以东、发展大道以西;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9356.76平方米,其中地上38950.4平方米,地下406.36平方米,该项目包含建筑物功能为综合楼、厂房等建筑,此外包括辅助道路、绿化、装修、供配电、给排水、弱电、消防等基础设施。除基础设施外,生产线有1#建筑垃圾生产线及水稳生产线、2#筒仓、3#车辆清洗车间、4#商混生产线。
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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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SZ-JSGC202304FJ-023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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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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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101-420690-89-01-62809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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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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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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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机场路以南、杭州路以北、襄州大道以东、发展大道以西。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9356.76平方米,其中地上38950.4平方米,地下406.36平方米,该项目包含建筑物功能为综合楼、厂房等建筑,此外包括辅助道路、绿化、装修、供配电、给排水、弱电、消防等基础设施。除基础设施外,生产线有1#建筑垃圾生产线及水稳生产线、2#筒仓、3#车辆清洗车间、4#商混生产线。
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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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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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采购(如有)、施工、配合验收、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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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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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1、合同估算价:13027.30223万元。2、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单位的审查;(2)施工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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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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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标段设计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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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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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7月20日00:00时至2023年7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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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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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0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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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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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依据《襄阳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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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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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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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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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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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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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襄阳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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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2号高新创业服务中心A座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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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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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99727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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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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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机构: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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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襄阳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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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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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2984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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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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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主管部门: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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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77号(原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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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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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10-33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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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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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综合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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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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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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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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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0710-32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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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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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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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14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合同金额18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14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14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3.5人员要求:
3.5.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其中注册结构工程师为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②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③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14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合同金额18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14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14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人员任职信息,还应当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④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5.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5.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
3.5.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5人员其他要求:①除满足相应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在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③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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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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