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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首例!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拘!
时间:2024年03月03日信息来源:凤凰网宁波 点击:次
倾倒建筑垃圾被行政拘留?日前,海曙就处置了这样一起案例。
当事人周某因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被公安部门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这是海曙区首起因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在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高桥镇民乐村原新欣采石场刚刚完成复耕的田地里被倾倒了近60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有5辆重型自卸货车参与了此次建筑垃圾的违法倾倒,其组织者为周某。”高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调查,周某在得知宁波市建筑垃圾海上消纳运力紧张的情况下,编造有合法的陆上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的消息。在骗取江北区前江街道某工地相关负责人的信任后,周某向4个单位(个人)租用了5辆重型自卸货车,将21车次,共计55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运输并非法倾倒在海曙区高桥镇新欣采石场内。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们已责令周某清理了非法倾倒的建筑垃圾,同时对其作出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周某乱倾倒的行为影响较为恶劣,且垃圾体量较大,造成了环境污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案件线索移送海曙公安分局,海曙公安分局依法对周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私自倾倒建筑垃圾属于违法行为。不按法律规定堆放建筑垃圾,不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如遇大风天气,扬尘污染可能还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认识到随意处置建筑垃圾的危害性,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维护大家赖以生存的环境。
(作者:海曙发布
)文章热词:宁波海曙;建筑垃圾;违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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