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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开展泥头车综合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
要旨:依托政协提案平台,检察机关梳理涉泥头车公益保护线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实地调查,搭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锁定各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盲点。通过“政协+检察”衔接转化,共同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泥头车全链条深层次治理。
公益损害事实:据统计,2021年深圳市宝安区范围内发生运输建筑工地的沙石、泥土、建筑材料的泥头车交通事故65宗,2022年发生143宗,泥头车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逐年上升,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2022年涉泥头车群众投诉644件,占比较大的噪音投诉282件。泥头车违法行为长期、持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委员履职:2023年宝安区“两会”期间,有区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多维度完善泥头车管理机制的提案》,列举近年来泥头车运输市场存在的超限超载、违规通行噪音扰民、“打游击”躲避检查等问题,提出多形式、多维度管理泥头车迫在眉睫。宝安区政协依据深圳市政协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将提案移送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安区院)。在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包括提案人在内的4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与现场调查、参加公开听证会、夜访相关建筑工地和消纳场所开展“回头看”,对行政机关协同履职方式建言献策,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治理实效。
检察机关履职:宝安区院及时对政协移送提案进行案件化办理,通过梳理相关刑事案件、依托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数据信息共享协议调取建筑废弃物电子联单等数据,搭建法律监督模型,连续两周实地蹲点,发现泥头车应报废未报废、超载、违规通行、噪音超标、渣土撒漏以及载重、行驶轨迹与建筑废弃物电子联单不一致等问题线索3000余条。从中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向车管、交警、交通、住建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协同开展泥头车全链条深层次治理,提升建筑工地、消纳场所等关键环节智慧化监管水平。
经过为期8个月的治理,有关部门依法报废27辆应报废泥头车,对超载泥头车处罚同比增加16倍,对建筑废弃物管理违规行为处罚同比提高30%,对泥头车违规通行处罚数量同比增加3倍,其中优化电子警察点位后违规通行查处率同比提高36%。2023年,宝安区涉泥头车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9.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5%,涉泥头车群众投诉同比下降13.2%。深圳检察机关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深圳市泥头车协同监管机制》,统一监管标准。
典型意义:泥头车综合治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检察机关创新“政协+检察”深度融合办案模式,合力推动泥头车违法犯罪行为的分层处理和综合整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公益诉讼调查以及“回头看”工作,实现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形成“1+1>2”的监督成效,助推提升民生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