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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关于进一步重申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建筑垃圾处置行为的工作提示
近期,在城管、绿容、住建等部门于夜间开展的“工程渣土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部分建筑工地仍存在工地大门出入口车辆冲洗装置未设置或车辆冲洗不到位、非本项目渣土运输车辆频繁进出工地大门等现象,反映出企业思想重视不足、内部管理松懈、抱有侥幸心理等问题。现就有关管理要求进一步重申、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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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包落实管理职责
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建筑垃圾管理职责,落实各项建筑垃圾管控措施,关注并及时处置建筑垃圾数智监管平台推送的预警信息。
2.工地出入口管理
建设工程有土方出土运输、处置期间,工地所有车辆出入口必须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安装高低杆摄像头,出入口必须安排专人管理,负责全程监督建筑垃圾的规范装载、覆盖作业,详细记录每一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进出场时间、车牌号、运输单位、装载和冲洗情况等信息,建立完备的管理台账。车辆驶离工地大门之前必须冲洗干净。
3.高低杆摄像头管理
建设工程土方清运、处置全部结束后,应向项目所在地的区绿化市容局进行报备,及时报停高低杆摄像头。对于非本工地使用的不明土方运输车辆擅自进入高低杆摄像头范围,应及时阻止、劝离,并保留相关视频影像记录。
4.加强监督管理
各监督机构要对处于土方开挖作业期间的建设工程,相比日常监督检查节奏,显著加大监督频次。在开展安全质量监督时如发现有文明施工(含建筑垃圾)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处置。各监督机构对于绿容、城管等部门移交的高风险工地,应该根据文件要求落实限期整改、警示约谈和信用记分等行政措施,同时应结合监督计划开展对该工地实施安全、质量和市场行为等综合深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处罚,保障工程安全质量受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