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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曝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驶被处罚

时间:2026年07月07日信息来源:@金温江 点击:

  城市建筑垃圾规范运输是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关键抓手。近期,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聚焦建筑垃圾运输全链条监管,持续加大路面巡查、视频监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车身脏污、带泥上路、密闭不严、沿途遗撒等违法违规行为。

 

  城市环境离不开各方共同守护,法律红线不容触碰。现将典型违法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各企业切实提高守法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理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

某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所属运输车辆作业期间车身脏污、车轮带泥行驶,污染城市道路案

  案情简介:近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常态化巡查时发现,某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所属运输车辆在作业期间,车身外部、车轮、底盘附着大量泥土,车身脏污严重,存在明显带泥行驶现象,行驶过程中对城市道路造成污染,违反了《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企业已完成罚款缴纳、车辆整改及内部管理优化。

  危害分析:该行为不仅直接污染城市道路、加剧扬尘污染、损害城市文明形象,更威胁市民出行安全。车身附着泥土、车轮带泥会降低车辆制动性能、影响驾驶员视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成都市温江区曝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驶被处罚

成都市温江区曝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驶被处罚

成都市温江区曝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驶被处罚

成都市温江区曝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驶被处罚

  应急普法:《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运输建筑垃圾需保持车轮、车身外部整洁,不得带泥行驶;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违反该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作者:彭月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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