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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去哪“倒”?丨成都市大邑县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信息

时间:2026年07月07日信息来源:@美丽大邑 点击:

建筑垃圾去哪“倒”?

  我家里的装修垃圾、施工工地的工程垃圾和渣土、拆迁房屋的拆除垃圾这些到底应该“倒”在哪啊???

  您是否曾因家里的装修垃圾不知道扔去哪里而烦恼?或因工地的工程渣土找不到点位回填而焦虑?又或者因大片房屋拆迁没地儿处置而担心?

  从今天开始,您将告别这些苦恼,我们将带您揭开建筑垃圾去处的奥秘,让我们共同学习如何规范处置建筑垃圾!!!

  01 装修垃圾怎么处置?

建筑垃圾去哪“倒”?丨成都市大邑县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信息

  1.个人零星装修垃圾(面积小于500㎡):

  ①可袋装化后投放到物业指定区域;

  ②没有物业的小区可交由属地政府和社区委托合规单位进行处置;

  ③也可自行委托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至大邑县2座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

  2.工地装修垃圾:面积≥500㎡,需要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再到县审批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

  ①可在办理排放证时选择运至大邑县2座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②在办理排放证时选择需要回填的工地进行堆坡造景、低洼填平,需要回填的工地必须办理综合利用(回填)登记手续;

  ③在办理排放证时可从系统(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信息共享平台)选择就近的综合利用(回填)点位将装修垃圾运至该处进行处置。

  02 拆除垃圾怎么处置?

建筑垃圾去哪“倒”?丨成都市大邑县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信息

  1.个人零星拆除垃圾:

  ①可袋装化后投放到物业指定区域;

  ②没有物业的小区可交由属地政府和社区委托合规单位进行处置;

  ③也可自行委托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至大邑县2座消纳场进行处置。

  2.工地产生的拆除垃圾:需要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再到县审批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

  ①可在办理排放证时选择运至大邑县2座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②在办理排放证时选择需要回填的工地进行堆坡造景、低洼填平,需要回填的工地必须办理综合利用(回填)登记手续;

  ③在办理排放证时可从系统(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信息共享平台)选择就近的综合利用(回填)点位将拆除垃圾运至该处进行处置。

  03 工程垃圾怎么处置?

建筑垃圾去哪“倒”?丨成都市大邑县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信息

  1.工地产生的工程垃圾:需要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再到县审批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

  ①可在办理排放证时选择运至大邑县2座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②在办理排放证时选择需要回填的工地进行堆坡造景、低洼填平,需要回填的工地必须办理综合利用(回填)登记手续;

  ③在办理排放证时可从系统(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信息共享平台)选择就近的综合利用(回填)点位将工程垃圾运至该处进行处置。

  04 工程渣土如何处置?

建筑垃圾去哪“倒”?丨成都市大邑县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信息

  1.工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需要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再到县审批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大邑县现有的2座建筑垃圾消纳场不能处置工程渣土。可采取以下2种方式进行规范处置。

  ①在办理排放证时选择需要回填的工地进行堆坡造景、低洼填平,需要回填的工地必须办理综合利用(回填)登记手续;

  ②在办理排放证时可从系统(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信息共享平台)选择就近的综合利用(回填)点位将工程渣土运至该处进行处置。

  05 工程泥浆怎么处置?

建筑垃圾去哪“倒”?丨成都市大邑县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信息

  1.工地产生的工程泥浆:一般为地铁建设项目施工产生。

  可在办理排放证时选择运至周边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

  06 大邑县的2座建筑垃圾消纳场在哪呢?

建筑垃圾去哪“倒”?丨成都市大邑县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信息

  1.成都市新利豪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消纳场

  地址:成都市大邑县王泗镇飞羊村5组

  联系电话:15184348553(张先生)

建筑垃圾去哪“倒”?丨成都市大邑县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信息

  2.成都随意建材有限公司消纳场建筑垃圾消纳场

  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梓潼村10组

  联系电话:13551069009(高先生)

  07 系统上怎么选择综合利用(回填)点位呢?

  登录并注册“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后,根据下图所示就能看到可供选择的综合利用(回填)点位信息。

建筑垃圾去哪“倒”?丨成都市大邑县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信息

  ★★★特别提醒1:清掏河道、下水道产生的污泥不属于建筑垃圾,需向县水务部门进行报备。

  ★★★特别提醒2:将建筑垃圾运至消纳场或综合利用(回填)点位处置需要产生费用,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建筑垃圾产生方应支付合理的建筑垃圾运输、利用、处置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共同协商。

  08 最后,大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温馨提醒:为了您和您的家人,请勿以身试法。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之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焚烧建筑垃圾的,将被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个人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焚烧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将被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2025年以来,大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计立案查处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件39起,处罚金额59710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2条、县纪委移送线索1条。2人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1人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1人被依法行政拘留13天。

  您如果发现有违规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欢迎您拨打028-88220017进行反映,我们将快速核实、限期清理,还大家一个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作者:大邑城管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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